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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知

2011-05-14 11:23 点击:次 【字号

一、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进入温馨提示)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办理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的日期

上半年:6月15-20日  下半年:12月15-20日

因各区、县级市申请毕业的人数和工作安排不同,具体办理毕业初审的安排请查阅当次毕业登记的相关通知。

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数据(含身份证号升位)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数据(含身份证号升位)更正手续。

三、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的步骤

(一)毕业登记

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在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忘记密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一次,如再次忘记密码的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区、县级市考办设置新密码。

1、确认信息

(1)考生在办理毕业登记前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2)考生办理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2、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应在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安排办理毕业初审的具体日期前登录系统,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办理初审地点必须选择对应的区或县级市,不能选“广州市区”。

申请毕业前,考生可在网上进行毕业预测。管理系统自动进行新旧课程顶替,并判断是否满足毕业条件。如满足毕业条件,可以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如不满足毕业条件,系统提示不满足的原因。考生如果认为通过自行选择课程顶替可以满足毕业条件,可以进入“手工判断毕业”页面。

考生进入“手工判断毕业”页面可自行选择课程顶替关系,只有当必考课全部通过才可以选择选考课顶替关系,只有选考课全部通过才可以选择加考课顶替关系。当必考课、选考课、加考课都通过,考生才可以成功提交毕业申请。手工选择课程顶替关系的方法见系统页面上的“帮助”。

已办毕业、转出外省、被合并到另一准考证号的成绩不能直接用于办理毕业,必须申请转考或免考才能使用。

3、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成功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打印一式两份双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和8O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并注意在打印前做好打印设置(即在菜单文件项中的页面设置将页眉和页脚两项清空,上、下、左、右页边距设置为2cm—2.5cm)。考生如无法按要求打印的,可到办理毕业初审的区、县级市招考办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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