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区分不同学科特点,充分考虑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完善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
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
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进一步创新评价办法,提高评审质量,增强评审结果的公信力。
继续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部署,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
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商,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顺利推进,让广大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
进一步加强监管,强化公开
着力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公示公开,接受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监督。
不断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对问题线索要逐一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